诚信承诺书

时间:2024-02-22 00:32:03
精选诚信承诺书10篇

精选诚信承诺书10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承诺书,承诺书仅是一方的声明及义务性的认可,其法律效力与合同是不同的。那么你有了解过承诺书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诚信承诺书10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诚信承诺书 篇1

诚信是一个人的基本道德水平,诚信参加考试应当成为每个考生的自觉行为。即将到来的英语四六级和期末考试既是对我们所学知识能力水平的检验,也是对我们的道德与诚信的考验。

当诚信考生,做文明公民,既是时代的需要,也是做人的基本准则;诚信考试既是对于自身学习的知识素养真实的展示考核,也是对于自身品德修养真切的实际检验。作为当代大学生,每一名同学都应该从观念上树立对于考试的正确认识,在行为上以诚信的态度对待每一场考试,为了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促进我院优良学风考风建设,坚决抵制考试作弊等不良现象,值此英语四六级和期末考试即将来临之际,我愿诚信参加考试,端正考试态度,杜绝舞弊现象,严守考试纪律,维护校园正气,驾诚信之舟,以真实的成绩接受检验。我已阅读了《全国大学生英语四六级考试守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学生手册》,我保证在考试中自觉遵守。如有违反自觉接受学校处分,我保证每次考试中所提供的个人信息真实、准确。

我保证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恪守考试纪律,弘扬优良学风,维护知识尊严,强化诚信根本,树立道德新风!用扎实的知识、坚定的意志、求实的态度向自己、向老师、向家人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成长为诚实守信,勤奋进取,努力奋斗,积极向上的青年一代!

诚信承诺书 篇2

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是做人之本,立德之源。讲究诚信,回归诚信,是当代大学生对优秀传统的继承与发扬。为进一步增强自身的诚信意识,树立大学生的良好形象,努力使自己成为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我庄严做出如下承诺:

一、学习诚信:态度端正,严谨求实。

不抄袭他人作业;不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不伪造实验数据;遵守考场纪律,自觉抵制各种考场违纪行为。

二、经济诚信:以信立人,履约践诺。

不恶意拖欠学杂费等费用;不恶意透支信用卡、电话卡等贷记卡;不偷窃、诈骗他人财物;不盗用他人手机、互联网等信息获取利益。

三、生活诚信:遵纪守法,弘扬正气。

不恶意损坏学校公共财物;遵守学校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不打架、赌博,不参与其他扰乱教学秩序、损害学校名誉的行为。

四、诚信贷款与受助:自强不息,严于律己。

不编造和利用虚假的证明材料申请助学贷款和各项资助;对助学金和勤工俭学岗位补贴等资助金不进行不当消费;不恶意拖欠国家助学贷款。

五、诚信上网:知行统一,自省自律。

不通过短信、互联网编造与传播带有迷信、色情、反动内容的各类非法信息;不在互联网上诋毁谩骂他人与政府;不盗用他人账号密码、窃取和泄露他人隐私。

六、诚信就业:自尊自爱,修身明礼。

不向用人单位提供虚假的成绩单、获奖证明和资格证书等,不编造虚假的在校任职记录与社会实践经历;慎重签署劳动就业合同,不恶意违约。

为将自己塑造成诚实守信的大学生,我将按照以上承诺严格要求自己,自愿接受学校及各方的管理与监督,同意在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征信管理机构(上下五千年信用服务网)建立大学期间本人的学生信用档案,并按照要求填写真实的个人信用信息。

承诺人:xxx

20xx年x月x日

诚信承诺书 篇3

本公司近两年无下列违法违规行为:

(一)超越本公司资质等级或以其他公司的名义承揽工程,或允许其他公司或个人以本公司的名义承揽工程的;

(二)与建设单位或公司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或以行hui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

(三)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

(四)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的;

(五)违反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六)发生过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过两起以上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七)恶意拖欠分包公司工程款或者农民工工资的;

(八)隐瞒或谎报、拖延报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破坏事故现场、阻碍对事故调查的;

(九)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需要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的作业人员未取得证书上岗,情节严重的;

(十)未依法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

(十一)涂改、复制、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建筑业公司资质证书;

(十二)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为维护西安市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本公司郑重承诺:我们严格遵守国家、陕西省和西安市建筑市场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全面履行各项应尽的义务,自觉接受西安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我们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如有弄虚作假及以上十二项违法违规行为,本公司愿意接受陕西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给予的处罚(处理),承诺自处罚(处理)之日起两年内不再参与西安市建筑市场招投标和承接工程业务,同意陕西市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公开有关事实和进行不良行为评价。

承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印章)

诚信承诺书 篇4

甲方:

乙方:

为优化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环境,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健康发展,推动诚信计生活动的有效开展,实现职工计划生育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根据省、市、六枝工矿集团公司有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协议书。

一、权利义务

(一)甲方承诺

1.依法兑现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及国家、省制定的奖励、扶助、救助政策和优先优惠政策。

(1)已婚女职工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0天;晚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女方增加产假30天,男方享受护理假7天;在产假期间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增加产假90天;接受节育手术的,按照规定享受休假。在享受以上规定假期间的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不影响考勤、考核和晋级、晋职、提薪。

(2)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每年发放1200 元独生子女保健费,直到小孩年满14 周岁。

(3)实行计划生育人员退休时,按下列标准审批其基本养老金(退休金),但不得超过其本人原工资总额: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婚后终身无孩的职工,退休时,提高基本养老金(退休金)计发比例的5%。

(4)发给已依法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不少于1000元的一次性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

(5)职工接受节育手术的,按规定享受休假期。休假期间工资照发,不 ……此处隐藏2688个字……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国家、省制定的奖励扶助、救助和县民本计生工程的各项奖励优先优惠政策。

(1)依法生育的双女户顺产后在3个月内、剖产6个月内自觉落实节育手术,一次性给予3000元奖励,对农村夫妇政策内生育二孩的夫妇在规定期限内主动结扎的奖励1000元(其中,两女户在规定期间内主动结扎的奖励1500元);对政策内生育一孩的夫妇在规定期限内上环的奖励500元;对节育手术失败,主动落实补救措施的奖励1000元;对未落实避孕节育措施(不宜上环、不宜结扎)导致以外怀孕的夫妇,主动落实补救措施的奖励500元。

(2)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从领证之月起,每月发放20元独生子女保健费,直至子女满16周岁。

(3)农村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的计划生育家庭,从该夫妇年满55周岁起按每人每年不低于8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独生子女子女伤残、死亡或现无子女的计划生育家庭,从该夫妇年满49周岁起按每人每年不低于110元的标准发放特别奖励扶助金。对只生育一个女孩的奖特扶对象,除上级奖励外,县财政每人每年增补120元;独女死亡现无子女的,每人每年增补240元。

(4)对年满45周岁的符合计划生育特别扶助条件或节育手术并发症(三等以上)的对象,未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县财政按最低缴费标准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已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县财政每人每年增加100元补贴;对独生子女和两女户家庭,凡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县财政每人每年增加50元补贴,直至60周岁。

(5)对独女和二女户家庭参加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的,其子女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县财政承担,已婚育龄妇女在医院分娩的每人补助500元。

(6)对夫妻双方均为晚婚或晚育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00元;对期内新婚、再生育对象怀孕90天内主动上报孕情信息的一次性奖励500元。

(7)农村计划生育独双女户家庭的子女,录取县公办高中,独女户减免择校费的50%,双女户减免择校费的30%;对农村独女户考上大学(二本以上)的,县财政一次性给予5000元的奖励

(8)在农村土地集中整治整村推进拆迁安置中,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女户和主动放弃再生育指标户,每户可增加一个安置人口。

(9)已婚女职工在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的,延长产假30天,同时男方享受10天护理假;夫妻异地生活的,护理假为20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女子父母光荣证》的,再增加产假30天。对晚婚晚育者,婚假、产假期间工资、奖金照发,不影响其应享受的福利及评奖评优。职工接受节育手术的,按规定享受休假期。

(10)对已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其独生子女在入托、入园、入学、就医、就业等方面,予以优先照顾;困难群众应当优先纳入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并适当提高生活保障金。

(11)镇、村居委会积极帮助因重大疾病或因手术致并发症、后遗症致贫的诚信计生家庭,向有关部门申请优先列为困难户救助,同时对诚信计生困难家庭给予帮(扶)助。

(12)当地政府给予当年遵守本承诺书、没有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政策的诚信计生小组成员每人每年一定的物质奖励,对诚信计生小组长给予双倍的物质奖励和一定报酬。

(13)优先免费参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办的再就业培训,优先免费参加农业、科技、水产畜牧兽医等部门举办的养殖、种植技术培训。

3、提供优质服务:免费办理《生育健康服务证》、《生育证》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积极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宣传、政策咨询和宣传品发放;免费为已婚育龄妇女提供婚育知识、科技信息、生殖保健知识、优生优育知识、常见妇科病检查等服务;免费为乙方落实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和补救措施(上环、取环、人流、引产、结扎等),免费发放避孕药具,定期为乙方提供孕情、孕期保健服务,做好术后、生育后回访。

4、对计生家庭户承诺不再生育并签订诚信承诺书的,统一免费发放《诚信计生户光荣牌》,减少育龄妇女孕环检次数。对已婚育龄妇女年满40周岁或一方已采取绝育手术、患不孕症或不育症对象户及其他不可孕育(含无配偶的)的,采取访视服务,每年参加统一组织的生殖健康检查一次;对夫妻一方或家庭主要成员或近亲属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村(居)两委在职干部,以公职作为担保,承担计划生育连带责任及生育一男孩和放弃再生育指标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户,每年开展二次孕(环)检服务。对40周岁以下生育一女孩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户或二多孩未结扎、初婚待育、再婚夫妻有子女且未实行结扎对象,每年开展四次孕检、二次环检服务。

(二)乙方承诺

本人自愿加入诚信计生小组,并承诺做到以下:

1、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自觉实行计划生育;自觉遵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村规民约和本承诺书中规定的各项义务,主动接受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自觉参加妇检、康检及其他生殖健康服务。

2、结婚、怀孕、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应及时向甲方申报有关情况。

3、依法生育一孩的,顺产生育后3个月内,剖宫产8个月内在计生工作人员的指导下,自觉落实上环措施;依法生育两个子女后,按时落实长效选择避孕节育措施。

4、做到一胎持证生育,二胎持证怀孕。怀孕后,不私自鉴定胎儿性别,不违反规定做人流引产;落实节育措施后意外导致政策外怀孕的,自愿主动落实补救措施。

5、夫妻双方对未成年子女有教育义务,督促其按法定年龄结婚、按政策生育,并负有在1个月内将子女新婚、怀孕信息告知镇、村责任。

6、自觉遵守《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如外出务工,在离开户籍所在地前自觉申办《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省内免办),主动交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自觉落实避孕节育措施,主动接受户籍地和现居住地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在外期间每年不少于3次向村(居)反馈孕环情情况。

7、诚信小组成员相互监督,相互提醒,对出现政策外怀孕行为的,其他成员积极主动做好说服劝解工作,动员其采取补救措施;违法生育行为的,收回《诚信计生户光荣牌》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退回之前取得的所有奖励。

8、补充承诺:

二、违约责任及承诺效力

甲方未履行约定义务的,乙方可提出质询和批评,由镇人民政府对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纪律处理。乙方未履行约定义务的,违约人本人除按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依法处理外,不再享受相关优先优惠政策,原享受的相关优先优惠予以追回;同一诚信小组成员出现违法生育,其他成员按照村规民约规定承担违约连带责任。

本承诺书有效期2年,自双方签订之日起计算。在承诺书有效期内,承诺内容涉及的法律法规、政策发生修改变化的,依据合法性原则,承诺双方约定自动适应新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三、本承诺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小组其他成员可留复印件。

甲方: 村委会(盖章)

乙方:诚信计生小组组长(签字):

小组成员(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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