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赔偿协议书四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很多情况下我们需要用到协议,签订协议可解决或预防不必要的纠纷。一般协议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赔偿协议书4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赔偿协议书 篇1
甲方:
联系方式:
乙方:身份证: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就原签订的“xx计划”合约的履行,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甲乙双方同意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原签订的协议自动终止履行。
2、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xxxx元的装修补偿费。在签订本协议之后并办理完xx号楼xx室交房手续后甲方在10个工作日内将该笔款项支付乙方。(乙方帐号乙方开户行xx。
3、双方再无其他任何争议,乙方不再向甲方提出任何权利主张。
4、甲乙双方对本协议达成一致意见,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三年内均具有保密责任,如乙方违反了该保密协议,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上述钱款,并要求乙方赔偿因乙方泄密而导致甲方的所有损失。如甲方违反了该保密协议,乙方有权追究甲方责任并要求赔偿因泄密导致乙方的所有损失。
5、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房屋装修损害赔偿协议
甲方:香逸名苑7-3-201
乙方:香逸名苑7-3-101
甲方在楼房装修过程中造成乙方房顶裂缝。经甲方修补过后,双方协商同意后,甲方愿意一次性赔偿乙方5000元整,甲方履行赔偿后,乙方保证就此事不再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向甲方提出其他任何赔偿费用要求。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赔偿协议书 篇2
甲方:xx,男,身份证号码:xxxxx,住址xxxxxxxxxx,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xx,男,身份证号码:xxxxx,住址xxxxxxxxxx,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本着公平公正,合理合法,以人为本的原则,就xxxxx年xxxxx月xxxxx日在xxxxx地段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就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损害达成赔偿协议如下:
一、甲方自愿一次性赔偿乙方各种法定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共计人民币大写:xxxxx(小写:xxxxx元)。
二、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赔偿款项,并放弃对甲方的其它一切权利,不再要求甲方进行任何形式的赔偿或承担其它任何责任。
三、甲乙双方当事人应积极协助交警机关处理事故,保险公司理赔事项,不得相互设置障碍。
四、本协议签字合法有效后,乙方保证没有其他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就此次交通事故再向甲方主张权利,若造成甲方其它损失,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本协议于xxxxx年xxxxx月xxxxx日甲、乙双方在xxxxx交警大队的见证下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xx交警大队各持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交警部门:
xxxx年xx月xx日
赔偿协议书 篇3
兹于XX年9月24日12时许,罗XX驾驶粤XXX号小型客车在顺德区陈村镇佛陈路龙母庙路口与刘XX驾驶赣BXX号二轮摩托车(撘载王XX)发生碰撞,导致王XX受伤,并在送医院抢救无效后当日死亡,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对此交通事故,佛山市公安局顺德分局交通警察大队《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刘XX的`过错行为是造成此事故的主要原因,罗XX对过错事实负有次要责任,死者王XX作为乘坐人,不承担事故责任。
事后刘XX家属与王XX家属多次沟通,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1、刘XX家属(刘大)代刘XX先行赔偿王XX家属人民币6。3万元(大写:陆万叁仟元整),包含火化遗体等费用的8000元(已付)和事后的55000元的人身损害死亡赔偿金。
2、王XX家属愿意放弃对刘XX追究刑事责任的权利。并配合刘XX家属办理刘XX罪轻等相关刑事事宜;为刘XX出具死者家属谅解书以及出庭为其辩护请求检察院对刘XX不予起诉和请求法院对刘XX从轻处理。
3、55000元的赔偿金额包含王XX家属出庭为刘XX求情来往衣食住行所花费的一切费用。
4、刘XX家属先行王XX家属支付30000元,王龙生家属即时交付《谅解书》给刘XX家属。25000元待(案号为20xx顺法民一初字第0XXX号)民事判决后支付。
5、因刘XX及其家属家境贫困,已无力赔偿。本协议书签订后,王XX家属不再向刘Xx及刘XX家属要钱。但不代表王XX家属不向罗XX,中华联合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追究赔偿的权利,包含追究罗XX对刘XX应负的连带赔偿责任。
6、本协议为双方协议,对任何第三方均无效。双方在原告诉刘XX、罗XX、中华联合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案号为:(20xx)顺法民一初字第XXX号)审理诉讼过程中,不得提交给相关联的单位(顺德区法院、顺德区交警大队)或个人(罗XX及中华联合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7、本协议一式两份,刘XX家属和王XX家属各执一份。若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本协议为无效合同。对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过错方负责。
刘XX家属代表:王XX家属代表:
(按捺)(按捺)
日期:日期:
赔偿协议书 篇4
征地单位(甲方):惠州市南都画家村投资有限公司 被征地单位(乙方):汝湖镇大良村石坳村民小组余月平
根据惠州市及惠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需征收位于汝湖镇大良村石坳村民小组余月平的部分集体土地,作为南都画家村建设项目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土地征收补偿协议如下:
一、征收土地面积 征收土地面积为 亩。
二、土地征地补偿:按《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粤国土资发[20xx]149号)的规定给予补偿。
三、地上附着物、青苗、零星果木及其他设施不另行补偿。
四、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
1、本协议生效后10日内,甲方将土地征收补偿款共计
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元整(小写: )一次性付给乙方。
2、乙方与第三人之间对被征土地的使用存在合同关系并涉及补偿的,由乙方与第三人协商解决。
3、本协议生效后,乙方不得将已征土地与他人签订任何转让、出租、抵押和承包及临时性用地等协议或合同。原乙方与他人签订的任何出租、转让、抵押和承包及临时性用地等协议或合同自然终止。
4、乙方应于收到土地征收补偿款后3天内,清理被征收土地场,将被征收土地交付给甲方。如出现土地纠纷或村民阻挠施工现象,由乙方负责解决。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报国土备案),乙方执一份,经双方签名盖章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公章) 乙 方:
法人签字: 签 字:
二O一二年 月 日于石坳村